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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(四)职工福利

    工会在积极引导职工勤奋工作、多创效益的同时,积极创造条件,增加职工福利。

     分院除按国家规定足额缴纳养老、医疗、住房、失业“四金”外,自2000年1月始,组织分院职工统一参加了“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”; 2000年8月始,参加了“上海市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保障计划”;2003年4月始,参加了“上海市在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”。

分院工会坚持做好困难职工的定期和临时补助,对生病、献血、待岗等职工及时进行看望和慰问。

分院工会把维护女职工利益、搞好女职工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。每届工会委员会中均设有女工委员,负责女工工作。每年三八妇女节,工会都要组织女职工开展寓教于乐、健康向上的庆祝活动。